1、一般程序。對案情比較復雜或應處以較重的行政處罰適用一般程序。包括立案受理、調查取證、審查決定,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內容。2、聽證程序。對處理案情較復雜較重大的違法行為或處以較重的行政處罰時,在適用一般程序的基礎上,可進一步適用聽證程序。3、簡易程序。對違法事實清楚、有法定證據,給予當事人的處罰較輕可適用簡易程序。